西南民族大学资产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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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5年4月,主要职能是: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能

      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,防止流失;明晰产权关系,实施产权管理;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,提高资产利用率,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;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;定期对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具体职能

     学校全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,包括固定资产、流动资产、无形资产的核查、登记、统计、评估、处置、监督管理等工作,受理全校资产购置报告,同相关部门一起,进行全校资产购置计划的论证,参与采购招标活动;

     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,包括以现金、有形资产、知识产权、其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和股权的核查、登记、统计、评估、监督管理以及不良资产和坏帐处置的审核等工作;

     学校的土地、房产的牵头管理工作,包括学校公房(教学、科研、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)的分配、调整、使用手续的办理,土地、房产的租赁管理及租赁费的收缴,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屋建设的论证等工作。

      国有资产管理处内设综合管理科、产权管理与资产核查科、公房与土地管理科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处办电话:8552880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子邮箱:   gzc20054@126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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